(2019年06月07日)
山霞鎮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參照《惠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遵循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編制《山霞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本《指南》,網址:www.huian.gov.cn。
山霞鎮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其他各部門分工協作。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鎮黨政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
●規范性文件;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二)政府信息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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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信息分類 |
內容分類 |
發文日期 |
發布機構 |
成文日期 |
生效時間 |
廢止時間 |
名稱 |
點擊量 |
文號 |
關鍵詞 |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
2.信息分類:根據目錄分類進行選擇。
3.內容分類:根據不同主題和體裁進行選擇。主題22類:組織機構;綜合政務;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財政、金融、審計、統計;自然資源、能源;農業、林業、水利;工業、交通;商貿、海關、旅游;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教育、體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科技;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勞動、人事、監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貧、救災;民族、宗教;對外事務;港澳臺僑工作;國防;其他。體裁15類:命令;決定;通知;公告;通報;議案;報告;通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其他;公示。
4.發文日期:發文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5.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指政府公開信息發布單位的名稱。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為主編制的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書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7.生效時間:生效時間指信息生效的時間。
8.廢止時間:廢止時間指信息廢止的時間。
9.名稱:名稱指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標題。如有主副標題的,只填主標題。
10.點擊量:點擊量指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11.文號:文號指政府公開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文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12.關鍵詞:關鍵詞指反映政府公開信息內容、主題、概要和特點的詞語。
(三)公開形式
1.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自行獲取,網站地址為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
2.鎮政府公開信息按期移送縣檔案局,在惠安縣檔案館設有政府信息公共查閱中心,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辦公地址:惠安縣中山北路55號縣政府大院檔案館一樓查閱中心
咨詢電話:0595-87383404
傳真號碼:0595-87383404
辦公時間:夏時令(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時令(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微信公眾號:惠安縣山霞鎮人民政府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獲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動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必提出申請,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途徑獲?。?/p>
1.登入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中的鄉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惠安縣檔案館設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閱中心獲得政府主動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含《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鎮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1.書面申請(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山霞鎮黨政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5—87601508
傳 真:0595—87601850
電子郵箱:sxdzb2017@163.com
通信地址:惠安縣山霞鎮山霞街350號山霞鎮黨政辦公室
郵政編碼:362132
2.自行查閱:縣檔案館
如需自行檢索查閱山霞鎮人民政府主動公開信息,請到縣檔案館查閱中心查閱檢索。山霞鎮人民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已按照檔案管理規定移交縣檔案館的,其查閱方式按照檔案管理規定辦理。
辦公地址:惠安縣中山北路55號縣政府大院檔案館一樓查閱中心
咨詢電話:0595-87383404
傳真號碼:0595-87383404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山霞鎮人民政府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具體網址: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申請表》應填寫準確、完整。
2.信函(郵寄)申請
申請人可從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附身份證明郵寄,收件人請填寫“山霞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山霞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地址:惠安縣山霞鎮鎮山霞街350號),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填寫《山霞鎮人民政府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經申請人口頭提出,可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
(三)申請內容的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span>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處理,請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四)答復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有特殊原因,將書面告知延期原因和延期答復時限,延期最遲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五)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費用收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行政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得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2)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3)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本級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山霞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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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信 息 |
公 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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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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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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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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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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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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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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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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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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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其 他 組 織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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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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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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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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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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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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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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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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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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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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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況 |
信息涉及單位 |
(選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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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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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選) □ 紙質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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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普通郵寄 □ 特快專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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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請況 (受理機構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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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霞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說明
1.證件指身份證、軍官證、學生證、工作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個人提出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申請時,請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組織提出的,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有機構法人授權證明。
2.填寫項目必須完整、詳細、準確、真實。
3.所需信息內容的描述請盡可能包括信息的標題、內容概述、文號、發布日期等。
4.本申請表復制有效。
(此頁印制在《申請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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