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7日)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遵循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編制《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huian.gov.cn/)上查閱本《指南》。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是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工作動態;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huian.gov.cn/)上公布。
(二)編排體系
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1.索引號:按索引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信息的標識符。
2. 組配分類:信息所屬目錄的分類代碼。
3.發布機構:信息公開發布單位的名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來源:發布信息的單位或信息轉載來源網站。
6.文號: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字號。
7.成文日期: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8.發布日期: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9.瀏覽次數: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三)公開形式
1. 在惠安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huian.gov.cn/)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欄目上公開。
2. 在惠安縣檔案館設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或區政府信息提供。
3. 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志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4.官方微信“惠安人社局”政務新媒體: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錄泉州市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本機關同時在檔案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惠安縣檔案館地址:泉州市惠安縣中山北街50號
聯系電話:0595-87394719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1、書面申請(包括信函、傳真、電報):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傳真號碼:0595—87382110
咨詢電話:0595—87382110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樂園街城保巷8號3樓
電子郵箱:haxrsj2110@163.com
郵政編碼:3621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3:00-6:00(夏令時),法定節假日除外。
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可查閱政府信息的場所如下:
惠安縣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地址:泉州市惠安縣螺城鎮東升商住區15C
聯系電話:0595-87390967
惠安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地址:惠安縣螺城鎮八二三東街港惠大廈三樓海峽人才市場內
聯系電話:0595-87383329
惠安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地址:惠安縣螺城鎮南陽路洋中巷2號
聯系電話:0595-87394507
2、當面申請及咨詢:
如需當面申請公開信息或者咨詢相關申請事項,請遞交書面申請或咨詢。
辦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樂園街城保巷8號3樓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傳真號碼:0595—87382110
咨詢電話:0595—8738211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可根據國家《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申請政府信息,應當提交載明下列內容的申請,并填寫規定格式的申請表: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1.通過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入口: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直接進行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將通過系統平臺答復申請人。
2.信函(郵寄)申請
申請人可從“惠安縣人民政府網”門戶網站下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后附身份證明郵寄,收件人請填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當面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1.形式審查
申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并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做出更改、補充。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6.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按照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執行。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點擊查看)收取信息處理費。
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行政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得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本級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電話0595- 873607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單位(居所) |
|
|||
|
證件名稱 |
|
證件號碼 |
|
|||||
|
聯系電話 |
|
郵政編碼 |
|
|||||
|
聯系地址 |
|
傳 真 |
|
|||||
|
電子郵箱 |
|
|||||||
|
法人/其他 組織 |
名 稱 |
|
法定代表人 |
|
||||
|
組織機構 代碼 |
|
|||||||
|
聯系人 姓名 |
|
聯系人電話 |
|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
|||||
|
聯系地址 |
|
|||||||
|
電子郵箱 |
|
|||||||
|
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 內容描述 |
|
||||||
|
所需信息 用途 |
|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 |
|||||||
|
是否申請 費用減免 |
□申請(請隨表格提供相關證明) □不申請 |
|||||||
|
處理情況 (受理機構填寫) |
|
|||||||
|
|
|
|
|
|
|
|
|
|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 證件指身份證、軍官證、學生證、工作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個人提出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申請時,請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組織提出的,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有機構法人授權證明。
2. 填寫項目必須完整、詳細、準確、真實。
3.所需信息內容的描述請盡可能包括信息的標題、內容概述、文號、發布日期等。
4. 信息的提供可能需要收取必要的信息復制費用、郵寄費用等。
5. 本申請表復制有效。


閩政通APP
閩公網安備:3505210200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