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時間:2026年3月4日-3月10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泉州市中創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年產衛生用品2億片項目。
二、建設地點:惠安縣黃塘鎮省吟村高厝頭188號。
三、建設單位:泉州市中創衛生用品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單位:泉州市時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惠安縣黃塘鎮省吟村高厝頭188號,租賃福建省校園博士服裝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從事衛生用品生產,預計年產衛生用品2億片;總投資1200萬元,環保投資50萬元。項目建設內容、產品方案、生產工藝、設備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
六、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1.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惠西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排放從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惠西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
2.木漿粉碎及芯體成型、分切、弧形腰切、終切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經3條生產線收集系統分別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的3套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最終分別通過3根25米高排氣筒(DA001-DA003)排放,顆粒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上述排氣筒的等效排氣筒P1—3顆粒物排放速率按《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值嚴格50%執行。
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3.噪聲源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消聲隔音、減振措施,項目廠界西側和南側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3類標準,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廠界東側和北側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4.邊角料、廢包裝材料、檢驗廢品、不合格產品及收集粉塵等一般固廢由有關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七、公眾參與:環評文件編制期間,采取網上公示、現場張貼布告等形式開展公眾參與。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電話、信件或郵件的反饋意見。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泉州市中創衛生用品有限公司承諾按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環評要求、生態局批復要求,合法經營,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試運營后及時對項目進行環保驗收,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
九、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595-87310820
地址:惠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305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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