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需求
(一)服務要求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范》(HJ774-2015)等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開展我縣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深度排查,并組織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識別飲用水水源地存在的問題,初步形成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組織相關專家分階段分別對縣級、鄉鎮級、“千人以下”級水源地評估報告進行評審,依據修改意見完善并形成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開展2026年度3個“千人以下”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地下水,每個點位開展39個指標監測)。
2.協助完成年度水源地基礎信息填報及更新工作,并負責與市級評估技術支撐單位(市環科所)銜接。
(二)成果要求
1.3月31日前提交《惠安縣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紙質版及電子版。
2.6月30日前提交《惠安縣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紙質版及電子版。
3.9月30日前提交《惠安縣 “千人以下”農村分散式水源地2025年度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紙質版及電子版。
4.12月30日前提交3個“千人以下”水源地水質監測報告。
(三)相關事項
1.本次為整體采購,服務商報價時包含交付前所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2.付款方式:完成相關成果,提供正規發票,按規定程序審批后一次性轉賬付款。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參加本次公開采購活動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具備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編制工作經驗,提供2批次不同服務對象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
(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三、報名方式
(一)請有意向的服務商于2026年2月11日15∶00前將競標文件郵寄到惠安生態環境局水與海洋自然生態股或派員攜競標文件到惠安生態環境局6樓會議室參加現場開標。
(二)供應商應提供的報價材料及裝訂順序:(1)報價函(詳見附件);(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4)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5)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編制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如成果、合同復印件等);(6)以上文件須密封加蓋公章。
(三)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評定方式
(一)泉州市惠安生態環境局將對參與報名的單位相關資質、能力進行評定,選擇符合要求、價格最低的服務商作為本項目中標方。因最低報價相同,由最低報價者當場進行二次報價。
(二)本項目最高限價:總價7.5萬元。
五、競標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6年2月11日15∶00。
(二)地點:泉州市惠安生態環境局6樓會議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泉州市惠安生態環境局
聯系地址:惠安縣螺城鎮石靈街288-1號
聯系人:陳嘉銘,電話:18250255995 0595-87369156
附件:報價函
泉州市惠安生態環境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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