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1.起草背景:為進一步加快推動我縣校服產業發展,做大做強產業規模,提升產業聚集效應,打造中國校園服飾產業基地,制定《惠安縣加快校服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本措施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施行之日前參照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起草依據:我局認真研究省、市相關政策,并結合我縣實際加以修訂完善,主要包括《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產業發展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泉政規〔2023〕3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引領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15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扶持職業裝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4〕4號)等文件。
二、目標任務
培育壯大校服產業市場主體,提升校服企業規模化、規范化水平,鼓勵企業開拓市場、擴大經營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推動校服企業提檔升級、創新轉型,加強品牌建設,促進企業抱團發展,全力促進校服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惠安縣加快校服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共分五個方面,包含十三條措施。
1. 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引導校服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實行營收首超獎勵;鼓勵企業升規納統,助力企業擴大規模、規范發展。
2. 支持企業拓展市場。鼓勵校服企業參加國內重點展會,給予展位費補助;對首次獲得特定供應商資格的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給予疊加獎勵,幫助企業拓寬市場渠道。
例1:惠安甲校服企業2025年參加上海展,展位面積63㎡,標準展位面積為9㎡/個,計7個標準展位;展位費(不含稅)41603.77元,每個標準展位展位費(不含稅)5943.4元,按展位費60%予以補助,每個標準展位可補助3566.04元,最多補助6個標準展位,測算補助金額共計2.14萬元(萬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因每次展會補助總額不超過2萬,最終補助金額2萬元。
例2:惠安乙校服企業2025年參加鄭州展,展位面積36㎡,標準展位面積為9㎡/個,計4個標準展位;展位費(不含稅)22641.51元,每個標準展位展位費(不含稅)5660.38元,按展位費60%予以補助,每個標準展位可補助3396.23元,補助4個標準展位,補助金額共計1.36萬元(萬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
3. 支持企業技改提升。鼓勵校服企業引進生產性設備,按設備投資額給予補助;支持企業設立技術中心、創建工業設計中心,提升研發設計能力;對企業參加相關賽事獲獎給予獎勵,推動企業創新轉型。
例3:惠安丙校服企業于2025年采購一批針織大圓機(發票開具時間范圍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設備采購發票總金額(不含稅)93.41萬元,按1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9.34萬元。
4. 加強惠安校服品牌建設。推動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培育產業集群品牌;對參與校服相關標準制訂的單位給予補助,搶占產業標準話語權;支持開展市場推介活動,強化品牌宣傳推廣。
5. 促進校服企業抱團發展。支持相關機構組織校服企業抱團參加專業展會,給予展位費和裝修費用補助;鼓勵開展公益性業務培訓活動,推動產業協同發展。
例4:惠安甲機構2025年組織15家校服企業參加省級校服展會,展位費8.5萬元(不含稅),裝修費用7.9萬元(不含稅),按實際發生的展位費和裝修費用的5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為8.2萬元。
例5:惠安乙機構2025年組織35家校服企業參加省級校服展會,展位費22萬元(不含稅),裝修費用20萬元,按實際發生的展位費和裝修費用的50%給予補助,測算補助金額為21萬元,因單場展會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終給予補助20萬元。
例6:惠安丙機構2025年組織10家以上校服企業參加省級校服展會4場,按4場展會實際發生的展位費和裝修費用計算,分別應給予補助8萬元、12萬元、15萬元、20萬元,測算總補助金額為55萬元,因對同一組織單位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最終給予補助50萬元。
四、注意事項
1.本措施所指的發票總額均不含稅,各項條款不影響享受國家、省、市出臺的優惠政策。與其他縣級扶持政策重疊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獎補,其中,營收首超獎勵、技術改造補助與上級政策重疊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獎補。單家企業符合多項條款的,同類條款取最高金額予以獎勵,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
2.本措施實施中如遇國家、省、市、縣頒布新政策,則同類型條款按新政策執行。
3.本措施由縣工信商務局負責解釋,財政局依職責配合。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5-87372382
- 惠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安縣加快校服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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