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1.為解決工業廠房及配套用房等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縣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8月聯合印發《惠安縣工業企業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該方案為不少規上企業化解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助力企業增資擴產。但是該方案適用對象僅限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且方案有效期限至于2023年3年12月31日,許多中小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無法享受政策紅利,相關企業(包括部分縣人大代表)提出近兩年宏觀市場環境不好,許多中小企業經營發展困難,建議學習晉江經驗,重新出臺方案,擴大政策受益面。讓更多的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享受政策紅利,保障惠安工業企業健康發展。為此,為持續推動解決工業用房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參照相關市、縣兄弟單位的做法,我局會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惠自然資〔2022〕306號《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惠安縣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惠安縣工業企業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的通知》進行修訂。
2.制定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自然資發〔2022〕178號《自然資源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目標任務
解決我縣2021年12月31日前已建設完工投入使用,取得合法用地(工礦倉儲用地)手續,因基建程序不規范、手續不齊全等原因未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工業用房(工業生產用房、工業倉儲物流用房和配套用房等)的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
三、工作進展
本方案于2025年3月19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開始實施。
四、范圍期限
本縣域內、有效期至2026年4月18日。
五、主要內容
本《方案》從處理對象范圍和條件、處理意見、辦理流程、事后監管、其他事項等六方面明確規定了解決我縣工業用房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具體措施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處理對象范圍和條件
我縣范圍內正常經營、主體存續的“四上”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工業用房(有合法用地手續前提下),但基建程序不規范、手續不齊全的,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條件,可申請辦理。
(二)相應的處罰標準
按“一事不二罰”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方案》明確了處罰標準:
(1)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處建筑工程造價5%罰款。
(2)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但該建設項目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處建設工程造價4%的罰款。
(三)具體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為申報、初審、受理、部門審核、完善手續、辦理登記等六個環節。
1.申報。由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規定材料向屬地鎮政府或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申報。
2.初審。鎮政府或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簽署“同意申辦”意見。
3.受理。申請人持鎮政府或工業園區管委會簽署“同意申辦”意見的《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申請。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通過政務網將申請材料流轉至縣自然資源局、屬地鎮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4.部門審核。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匯總各相關部門審核意見。
5.完善手續。符合辦理條件的,由申請人到各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辦理登記。完善手續后,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給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注意事項
無
七、關鍵詞詮釋
“四上”企業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資質建筑業企業。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駱惠民,聯系電話:13505079608。
-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安縣工業用房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的通知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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